学位点建设质量是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抓手。对于高校而言,学位点是否能够持续建设,6年一度的合格性评估是一道重要的审核关卡。
6月6日,南京工业大学召开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布置会;6月5日,天津商业大学按照天津市学位委员会要求,组织召开了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工作专题会;5月中旬,甘肃中医药大学召开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工作部署会……多所高校已经陆续召开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布置会。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估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估
学位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
据《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次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于2020年启动,2020年—2024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25年为随机抽评阶段。评估范围包含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以及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
展开剩余64%2024年年底,多校陆续召开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总结会,并发布《2024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在报告中公开此次参评的学位授权点及自评结果,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完成34个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工作;吉林大学73个学位点自评结果为“合格”;武汉大学有71个学位点参评;宁波大学有23个学位授权点参评;河南工业大学有17个学位点参评。
学位点合格评估,怎么评?
学位点合格评估,怎么评?
依据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最新修订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下称《办法》),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均应当接受专项合格评估。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和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均应当接受周期性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严谨细致,层层审核,不仅要求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教育行政部门还会对结果进行抽检,最后根据“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估结果并参考表决意见比例,给到“继续授权建议”“限期整改建议”或“撤销学位授权建议”。
学位授权点应建立有学校特色的自我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师资队伍、学科方向、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特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进行评价。
学位点合格评估是对学校学位点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不仅是国家对高校学科建设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促进高校学科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契机。
发布于:上海市